勞工權益資訊
被裁減或資遣的員工,可否繼續加保勞保?

若員工因裁減、資遣或退休而離職,只要同時符合以下 兩項條件,即可在「離職退保當日起 2 年內」申請繼續參加《勞工保險》:
✔️ 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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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計勞保年資滿 15 年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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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符合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條件
若符合資格並選擇繼續加保,但之後又重新就業,則必須向勞保局 辦理退保,不得同時持續續保。
勞保老年給付的符合條件
(尚未符合其中任一項,才可申請續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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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勞保年資 滿 1 年,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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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年滿 60 歲,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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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年滿 55 歲退職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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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 滿 15 年,且年滿 55 歲退職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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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同一投保單位年資 滿 25 年 退職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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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 滿 25 年,且年滿 50 歲退職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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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危險或需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 滿 5 年,且年滿 55 歲退職者。
申請期限
符合資格者應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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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職當日辦理續保最理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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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未能當日申辦,最遲須在 離職退保日起 2 年內 完成續保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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